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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那些事|成都房产新政法拍房网红盘限售期增加至五年

3月22日,成都出台《关于进一步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自印发之日起执行。

本次房产新政最大的亮点,当属法拍房限购以及“网红盘”限售期从三年延长至五年。

《通知》明确:登记购房人数在当期准售房源数3倍及以上的项目,所购商品住房限售期限由3年延长到5年。

将“网红盘”限售期从三年延长至五年,打击了短线炒房,能够避免部分投机者炒“网红盘”赚取差价。

《通知》明确:依据合同约定方式取得本市住房的主体,以及通过司法拍卖、变卖等取得本市住房的主体,均应当符合本市住房限购、限售政策的规定。

去年以来,成都法拍房比较火,而法拍房最终成交价多数超过了二手房的价格,究其原因,还是因为法拍房未被纳入限购政策,超出二手房成交价的部分被当做是“购买”了购房资格,本次《通知》的印发执行,也堵住了“法拍房不限购”的漏洞。

此外,《通知》明确:建立二手住房成交参考价格发布机制;加强个人住房贷款管理,严格审查贷款人个人信息的真实性,切实防范消费贷款、经营性贷款违规流入房地产市场。

二手房的成交价格往往存在波动,成都市住建局表示,将先期重点对热点片区、热点楼盘的二手住房实际成交价格进行梳理,逐步形成区域网格化的二手住房参考价格,用于指导二手房市场买卖、加强二手房交易管理。

而加强贷款管理、严查资金来源则是对投机者炒房客的一次重大打击。

通知原文:

一、强化住宅用地供应管理

1、增加住宅用地供应,2021年度全市住宅用地供应总量增长20%以上,占经营性用地比例不低于65%,单列租赁住房用地计划,保障性住房用地“应保尽保”。

2、中心城区商品住宅用地严格实行集中公告、集中出让,合理制定土地出让方案,坚决遏制非理性拿地,切实稳定地价和市场预期。

3、加强土地竞买主体资格审查,超出房地产开发企业“三道红线”、存在重大失信行为的竞买人,不得参与我市土地竞拍。

二、深化房价地价联动机制

4.中心城区商品住宅用地全面实施“限房价、定品质、竞地价”出让。竞买人在参与商品住宅用地竞拍前,应签署知晓出让地块房价地价品质联动要求以及理性竞价的承诺书,承诺书纳入土地出让合同。

三、加大住房保障力度

5.采取公租房实物保障和货币补贴并举,实现城镇户籍的住房和收入“双困”家庭“应保尽保”。

6.采取共有产权、优惠出售等多种方式,全面保障人才安居需求。

7.加大产业功能区租赁住房等配套住房的建设力度,完善长租房政策,促进职住平衡,解决好新市民、青年人的住房问题。

四、加强住房交易管理

8.登记购房人数在当期准售房源数3倍及以上的项目,所购商品住房限售期限由3年延长到5年。

9.依据合同约定方式取得本市住房的主体,以及通过司法拍卖、变卖等取得本市住房的主体,均应当符合本市住房限购、限售政策的规定。

10.通过司法处置和股权转让取得的开发项目的受让人,应按照原土地出让合同和履约协议约定开发条件进行开发,并按照调控要求销售住房。

11.建立二手住房成交参考价格发布机制。

12.加强预售资金监管,保障购房人合法权益。

五、严格金融审慎监管

13.人民银行成都分行指导四川省市场利率定价自律机制研究并决议通过,调整成都市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

14.银行业金融机构要严格落实房地产贷款各项管理要求。加强个人住房贷款管理,严格审查贷款人个人信息的真实性,切实防范消费贷款、经营性贷款违规流入房地产市场。

六、加强市场秩序监管

15.加强对房地产开发企业、中介机构、网络平台、自媒体及个人等各类市场主体的监管。严厉打击恶意炒作、发布虚假广告、借名买房、哄抬房价、捂盘惜售、诱导规避调控政策等违法违规行为,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七、落实调控主体责任

16.各区(市)县政府和相关部门要增进联动协调和信息共享,加强市场监管监测和舆论宣传引导,强化政策执行力,确保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落实到位。

时间:发表于 2021-04-13 17: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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