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发表于 2018-03-22 13:34
这两天,2018年2月份的70个大中城市房价数据公布了。15个热门城市中,2月份新房价格下跌的城市有12个,比1月份多5个。跌幅都不大,最多的也就是0.6个百分点。二手房方面,70个城市中有15个城市二手房价下跌,比1月份少2个。
那么问题来了:有房一族,特别是贷款买房的,如果房价暴跌,怕不怕?
你一定想,“我不怕啊,我工作稳定收入稳定,只要按时还月供,房子就还是我的呀。房价便宜了我还不高兴?”
What?!竟然如此的天真,too young too simple!
举个例子:小王花100万买了一套房,根据规定首付30万,贷款70万,一年后还款10万,还剩60万。这时房价飞速下跌、暴跌,张三的房子缩水一半,市场价值只剩50万。于是,银行就会来找张三:当初你的房子抵押的借款是70万,但现在只值50万了,根据银行借贷规则,你需要补齐抵押不足的差额10万(60万-50万=10万)
这时候小王必须拿出10万,或用不少于10万的抵押物作抵押补足差额,否则,银行就会没收你的房子进行拍卖回收资金。一般情况下,拍卖价比市场价低,也就是说市价50万的房子,银行可能只拍卖40万。
所以,如果房价暴跌,不管你能不能按时还款,银行都有权收走你的房子。最悲剧的情况就是小王的情况:拿不出钱,也没啥贵重的东西补足差额,不仅首付白交、房子没了、还倒欠银行20万(60万-40万=20万)欠款。
因为《银行房屋按揭贷款合同范本》显示:
“抵押期间由于乙方(购房人)的过错或其他原因造成抵押物的价值减少的,乙方应在30日内向甲方(银行)提供与减少的价值相当的担保。
否则,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提前清偿相当于抵押物价值减少部分的本、息。
如果乙方既不提供价值相当的担保又不提前清偿等值的贷款本、息,甲方有权宣布贷款提前到期,要求乙方提前清偿全部贷款本、息。”
现在,朋友们知道房价暴跌为啥可怕了吧。已经贷款买房的朋友,快去把合同找出来,看看是怎么约定抵押物价值不足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