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发表于 2017-11-27 16:15
住宅作为一种特殊商品,由于其建设周期长、参建人员多、手工作业比例大、施工技术和工艺水平相对落后、施工质量管理环节不够完善,所以即使已通过相关质检部门验收合格的住宅建筑,也难免会不断出现一些观感和使用功能方面的质量通病。而且受施工技术、工艺水平、工程材料等诸因素的影响,在以后较长一段时间内一些质量通病仍难以根治。
根据我国目前经济水平、建筑工程规模和特点、建筑成本等因素,在充分保证建筑结构安全和重要使用功能的基础上,国家住宅建设工程验收规范确定的检验批质量检验方案是抽样检验。所以可能会出现少数非结构安全质量问题及某些设计缺陷在验收中被遗漏,那些存在一定质量问题和设计缺陷的住宅建筑一旦进入市场销售后,会直接损害住户的合法利益,严重的甚至会影响住户的正常使用和降低住宅建筑的使用价值。
随着国家住房产权制度的改革,商品房已成为住户所购买的最为昂贵的一件商品。住户对于购买的房屋各方面的期待值越来越高,希望购买的房屋质量能百分之一百符合国家建筑技术规范和质量标准。因此,住户在购买商品房以后或在购买商品房过程中,能聘请正规验房师为您所购买的房屋进行一次一对一的、全面的、仔细的专业质量检验,验房师才能将经专业检验后发现的房屋质量问题告知住户,以便住户能及时与开发商进行交涉或告知开发商进行质量整改,这样才能确保住户的合法权益不受损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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