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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房时容易出现哪些纠纷?要注意哪些问题?

时间:发表于 2017-11-17 10:32

第一次买房子,到了交房日,很是兴奋,碰到的问题往往会不知所错,一般房产商通知业主交房时间会比较早,同时来收房的人会很多,这样很可能会造成收房草草了结。那么,收房时容易出现哪些纠纷?验房时又要注意哪些问题呢?今天小众就这些问题,给大家讲解一下!

一、收房时容易出现哪些纠纷?要注意什么?

开发商未能按照合同约定准时地把合格的房屋交付购房者是目前商品房买卖中常见的纠纷之一,买卖双方常常就交房的条件、程序发生争议,其纠纷主要集中在以下四个方面:

(1)交房程序倒置,先交房后验收;

(2)合同或广告中承诺的配套设施缺失、缩水或违反规划;

(3)违规收费或者违约涨价;

(4)部分开发商利用交房的时机要求购房者签署补充协议,设置圈套。

这里小编建议购房者在交房时注意咨询律师或请专业人士陪同验收,避免相关的法律风险,以使自己的权益得到最大维护。

二、验房时要注意哪些问题?

(1)注意先后顺序,警惕先收房再验房

验收房屋流程可分为书面验收和现场验收两部分:

1、书面验收包括:

查验房屋可以交付的文件如竣工备案表、交付许可证、实测面积数据等,收取《住宅质量保证书》、《住宅使用说明书》。

特别提醒购房者,开发商必须提供省建设厅统一新制订的《新建商品住宅质量保证书》及《新建商品住宅使用说明书》。

2、现场验收具体内容包括:

a、所交付的房屋是否是您所购买的房屋,其结构设计是否和原图相符;

b、水电气等附属配套设施是否按合同到位;

c、房屋质量是否合格、门窗等是否与合同的约定相符;

d、其他合同中约定的项目做得如何。

验房中若有任何一项不符,均可拒绝签收并在交接记录上如实记载,最好将拒收理由书挂号寄给开发商。而对于配套设施缺失或缩水和违反规划的问题,可联络其他购房者共同要求开发商补做或赔偿,因为单个购房者就共同配套提出异议或要求往往势单力薄。必要时可联合向主管部门投诉甚至提起诉讼。

小众在这里提醒您,有些开发商交房时房屋并没有达到验收标准,为了避免承担逾期交房的责任,开发商会采用手段骗业主收房,购房者要留意合同上的交房日期,如果开发商延期可以追究责任。

(2)明确开发商收取的费用,警惕乱收费

交房时购房者缴交一些费用是难免的,如购房尾款、物业管理费、装修保证金(不能直接向业主收取)、装修垃圾清运费等。对于物业管理费的收费标准,根据《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开发商在签订买卖合同时已选聘了物业管理企业的,购房者应与物业管理企业签订物业管理合同。

现实中有的开发商为促销而根据购房者的要求承诺不同的物业费标准,有的对不同消费群采取不同收费标准,由于购房者是单个与开发商订立合同,往往不知道别人的交费标准,作为市场化的物业管理服务而言,同样的服务不同的收费,对交费单价高且不知情的购房者构成了价格歧视。

另一种情况是开发商口头承诺低标准物业收费但没有书面协议,交房前后与物业公司签署收费标准高于口头承诺的物业管理委托合同。

这里提醒大家,对于价格歧视可以向物价部门投诉或者直接诉讼或仲裁以要求价格标准一致,对于物业费上涨,如果能收集到充分证据证明开发商曾经作的口头承诺可以要求开发商遵守承诺或补贴差价。

(3)看清合同内容,警惕协议陷阱

一些开发商利用购房者急于收房或疏于防范而设置圈套,在办理交接时要求购房者签署对购房者不利的协议或条款。例如签订一些补充协议,并写明“双方不再主张其他违约责任”等类似要求购房者放弃权利的文字。

对于此类协议,需提醒购房者注意的是协议一旦签署,就具备法律效力,放弃的权利也难以再追回。交房是开发商根据合同和法律应履行的义务,在没有法律规定或合同约定的情况下,开发商没有权利提出新的交房条件,购房者对此类协议或条款有权拒绝签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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